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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03/23 09:44浏览次数:

为做好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长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beat365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合法、结果公开;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工作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

成员:副院长副书记

秘书:负责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兼)

2.复试工作组

组长:院长

成员:副院长系主任系副主任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秘书:教学办人员

3.复试督查组

组长:党委书记

成员: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会委员

秘书:院办主任

三、招生专业

招生类型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具体方向

学术型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规划与评价

环境微生物学

环境土壤修复技术

环境污染与控制化学

环境规划与评价

环境工程

水处理工程与技术

油气田环境保护

石油与环境微生物技术

废弃物资源化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艺

精细化学品合成工艺及应用

石油化工工艺

化工新材料

环境化工

应用化学

精细化学品合成与应用

油气田应用化学

生物热化学

应用电化学

功能高分子材料

工业催化

绿色化学与催化

新型催化材料

石油化工催化剂及工艺

精细化学品催化合成

材料化工

油气田化工材料

功能复合材料

绿色化工材料

040100

教育学

课程与教学论

化学

专业型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不区分方向

油气田高分子材料

新能源材料

聚合物乳液

生物医用材料

精细化学品合成工艺

石油化工工艺

油气田应用化学

应用电化学

水污染控制化学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不区分方向

化学

四、实施细则

(一)复试时间

1.在线面试时间:2021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形式与程序

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钉钉和腾讯会议为辅助和备用平台。

复试程序依次为:(1)资格审查;(2)在线面试,(3)结果公示。

(三)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功能和说明,请点击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查看。

(四)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费:

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1。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六)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2.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http:/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

(七)资格审查: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提前至少3天将下列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后,以文件形式(文件名为: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9403935@qq.com),接受资格审查: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电子相片。

3.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4.对于在2021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八)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复试的面试时间至少20分钟。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通过专业课知识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由复试评委分别按照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进行评分,取平均值,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指化学类、环境类、化工与材料类专业以外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化工原理、水污染控制工程,任选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开卷考试,两门课考试内容综合在一张试卷内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60 min。学生需准备空白A4纸若干张,考试开始后发放电子试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后,拍照发给监考教师;(备注:答题纸左上角放置考生身份证进行拍照,照片必须清晰。)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适当加分,并计入复试成绩。

(九)复试成绩使用: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比40%)、外语能力测试(占比30%)和综合素质(占比30%)三个部分。

总成绩(初试总分500分考生)=(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http:/公示不少于3天。

(十)相关复试信息、复试成绩和拟录取人员名单,会及时发布在beat365网站(http:/)。

(十一)调剂工作

我院的所有专业均接受调剂,具体查阅学院官网调剂公告。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调剂生的复试工作参照本复试实施细则进行,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716-8060458,9403935@qq.com

五、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716-8060458,9403935@qq.com

举报电话:0716-8060534,0716-8060650

举报邮箱hgxy@yangtzeu.edu.cn

地址:长江大学14教西301,302,309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我院负责解释。我校及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和我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beat365

2021年3月23日